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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关于征集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7/19 15:50:28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专家、会员: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努力发挥学会“学术交流的主渠道、科学普及的主力军、政府部门决策的好参谋”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及全省草业工作者,锐意进取,拼搏奉献,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推动了学会自身的建设与改革,为我省草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届理事会已经届满,经研究,拟定于 2021 年 8 月中旬在衡水召开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草学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的组成原则推荐理事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草学分会理事会成员条件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理事会组成人员推荐参照省学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草学分会理事会组成人员由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牧林草系统事业单位、相关涉草企业等具有代表性的会员组成;

    (二)在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牧草创新团队担任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等职务的科技人员优先推荐为分会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业内影响较大、效益较好,积极参加分会活动,及时交纳会费的本省相关企业和外埠相关企业河北办事机构均可申请加入单位会员(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战略合作单),其负责人可推荐为理事、常务理事或副会长人选;

    (四)分会理事会中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组成首先根据学术地位、综合技术实力提名,也要考虑对分会活动支持力度推荐。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理事候选人须填写“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

    (二)请理事候选人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理事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二份,于2021年7月26日前寄(送)到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yl0012_2007@163.com

    联 系 人:游永亮 18632821083(同微信)0318-2660112

    联系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旱作农业研究所

    联系地址(邮编):河北省衡水市胜利东路1966号(053000)

 

 

附件1: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0715.doc

附件2: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员单位自荐表0715.doc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草学分会
2021年7月16日